山东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临清刘垓子镇7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类别: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9 浏览人数:0     分享


项目编号:0627-2020611371

  1. 招标条件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山东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临清刘垓子镇7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工程总投资约3亿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光伏场、开关站、储能系统及送出线路部分的(包含但不仅限于):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包括审图);光伏场、送出线路及开关站土地征用、租用、流转及相应施工民事协调(光伏场、开关站租赁费、转让费、青赔费由发包人承担);前述项目各部分所有材料设备的设计、采购(不含组件)、检验、运输和管理;所有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及验收(包括并不限于: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验收;预验收;消防验收;防雷接地检测验收;竣工验收;电力质检验收、并网验收、环保验收、水保验收等;并网安全性评价及相关部门要求完成的现场工作);设备安装与调试及检测试验(包括SVG的涉网试验);发电系统试运行;建设期工程保险;移交、培训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项目建设、生产准备所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标识标牌、消耗品的配备;送出线路,开关站及相关临建设施;送出线路可研、设计、施工、验收、核准等工作;项目相关技术资料整理提供;配合业主进行结算、审计等。

2.3建设规模:7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

2.4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清市刘垓子镇。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设计单位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2.2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设计单位中标者,设计不可分包;施工单位中标者,主体施工不可分包。

3.3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两项总装机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的设计或EPC业绩,以带发包人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准,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等资料中的任意一种。投标人所属全资子公司的资质业绩可视同投标人所有。

3.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投标人委派的项目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3.5.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或者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提供注册页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障缴纳记录),必须具有至少两个50MW以上太阳能电站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所管理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5.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注册页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障缴纳记录),必须具有至少两个50MW以上太阳能电站设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3.5.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注册页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障缴纳记录),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必须具有至少两个50MW以上太阳能电站施工业绩(附合同复印件),所管理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

3.5.4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现场施工时要保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持证上岗。

3.6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17-至今)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没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近三年(2017-2019)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承诺按期通过电网验收、并网(自行承诺)。

3.12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19日至8月24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A座1112室)进行现场或网上报名,报名需持以下资料:

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② 营业执照副本;

③设计单位提供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施工单位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电力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企业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等资料中的任意一种;

⑤ EPC项目经理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3.5中规定的证书、社保、业绩证明材料;

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⑦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⑧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⑨按期通过电网验收、并网(自行承诺)

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疫情期间建议通过邮件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lihao81917625@163.com,并电话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6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8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二楼206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dtender.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index.html)上发布。

  8.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

联   系   人:李浩

电        话:15668375593、0531-81917625

电 子 邮 件:lihao81917625@163.com                                                                             

招标文件费用账户:

公司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济南文化路支行

银行账号:227305483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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